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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转向及参与亚太经济整合的可行途径
http://www.CRNTT.com   2013-10-21 15:15:54


 
  (二)台湾进一步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可行路径

  对于台湾方面不希望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与趋势中缺席的诉求,大陆方面予以了善意回应。台湾进一步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制度性合作可以有如下两条路径:

  第一,经由两岸经济整合途径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

  所谓经由两岸经济整合途径,即通过两岸经济一体化特别是制度性一体的深化发展,使两岸经济紧密融合为一体,进而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参与到亚太等更广大区域的经济合作中去。一般而言,台湾经由此种方式参与亚太区域整合须要达到两岸关税同盟阶段,即要求两岸在消除彼此贸易障碍基础上,相互协议采取共同对外关税及贸易政策,[7]为此,该方式对两岸经济一体化程度有较高要求。海峡两岸双方整合为一个经济体的身份共同参与亚太经济一体化,有助于增强两岸尤其是台湾在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筹码。

  其二,以适当的身份单方面参与亚太区域合作。

  台湾以适当的身份与亚太经贸合作机制接轨,实际上早已有先例可援,即可以援引以经济体身份参与 APEC 和WTO 的案例模式。未来台湾参与亚太经济合作, 仍然可以考虑以中华台北或台澎金马独立关税区等符合一中框架,同时也已被国际社会认可的名义进行。以适当的身份参与亚太区域合作的方式有利于规避两岸敏感的政治话题,容易获得祖国大陆的支持,对两岸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要求与前一种方式比较相对较低。

  无论上述何种路径,“经济利益为优先取向”而非“政治利益为优先取向”、“先难后易”而“非先易后”应为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的固有逻辑。据此,就多边区域经济组织而言,基于“成本—效益”可行性考虑,应考虑先加入东盟FTA,再加入RCEP,最后到TPP。对台湾而言,RCEP16个成员占台湾贸易总值(进口加出口)超过6成(若扣除两岸贸易值后,也接近35%),约是TPP的1倍(目前台湾与TPP的12个成员的贸易约占台湾贸易总值的35%),所以,台湾应首先参与RCEP,而非TPP。鉴于台湾加入RCEP要待2015年RCEP16个成员完成谈判之后,可以考虑台湾先行加入中国-东盟FTA的可行性。[8]另一方面,由于相较亚太地区其它经济一体化组织,TPP的开放程度最高,台湾加入TPP谈判将面临着巨大的关税和服务业方面的压力,短期难要达到TPP所要求门坎并非易事,从这一角度看,将TPP作为台湾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首选亦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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