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就是来自于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方面的冲突。这个观点就是把两岸冲突看成是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东西方之间冲突或者是未完成冷战的一个延续。东西方的冷战当然包含权力斗争,本质上却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经济制度及生活方式的对抗与冲突。所以持此观点的人,就把两岸冲突看成是两岸体制上的基本差异。一边强调宪政民主、法治人权、私有财产权的保障、开放社会、政党政治;另一边是强调一个党国的体制,中央集权,政治可以干预经济、社会、文化,而公安、检察、法院都是所谓专政的工具。
由于这种制度面与价值面的基本差异,一方难以接受另外一方,一方也不肯屈服于另外一方,所以冲突与对立也就不可避免。
第三、是来自于所谓民族自决的理论。有些人认为历史演变到今天,台湾与中国大陆虽然有历史渊源,是所谓同文同种,但是已经发展出两种不同的认同,台湾地区已经形成一个所谓独立的命运共同体,跟大陆有关系,但并不相同。在这种情形之下,强调历史上内战的冲突,不再具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有冷战意义的意识形态及政治经济制度的差异也不再具有决定性。两岸之间就是两个对立的个体,是邻居的关系,未来要发展成为任何关系,都要由双方自主决定。这个想法,表面上是符合所谓公民自决、民族自决的理论,也是一种特殊历史观演绎的结果,就是说把海峡两岸政治上的分隔解释为兼具历史的、文化的、民族的分隔。大陆当局不能接受这个观点,视之为去中国化,背弃民族大义;台湾方面则是坚持主权、自决、民主;因而两岸之间就可能引起尖锐的冲突。这种观点,导致了台湾内部统独路线之争,也导致两岸分合异同之争。
当然两岸之间的冲突还可以有其他的解释,譬如说有些人认为两岸冲突的尖锐化,两岸之所以不能真正的融合在一起是受到美国、日本这些大国,想将中国分而治之的政策影响。美国或日本都希望利用台湾与大陆的对立,来遏制中国对亚太地区的影响力。或者希望利用台湾来转化大陆,使大陆未来的发展方向符合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利益。这种不战、不和、不统、不独,既统又独的两岸状态,目前是最符合美国、日本等国的利益的。
两岸冲突的因素在概念上可以加以区隔,也可能是多种因素的结合。无论如何,如果这些导致冲突的因素,不能够诚实的面对、克服、消除,那么真正的和平是很难达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