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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位未定?民进党梦呓几时醒

http://www.CRNTT.com   2009-12-29 00:44:05  


“台湾地位未定”的闹剧,暴露了民进党在台湾前途论述方面的困窘。
  中评社香港12月29日电/海峡交流基金会顾问、“总统府”国策顾问、台湾大学教授黄光国在《中国评论》月刊十二月号发表专文《民进党何去何从:“台湾地位未定论”终结了吗?》。作者提出:“台湾在二次政党轮替之后,民进党对台湾的‘国家定位’一直提不出任何论述,陈水扁的荒谬举动让台湾的知识菁英对台湾的政治现实有更为深刻的反省,可是民进党仍然是默不吭声。”那么“民进党能不能挣脱‘恋尸癖’的心理困境,跟台湾人民一起面对客观的政治现实?”文章内容如下:

   2009年9月23日,因为涉及多项贪渎弊案而被台北地方法院初审判处“无期徒刑”的陈水扁,通过“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执行长林志升召开记者会,强调“流亡中华民国前总统”陈水扁,以本土台湾人身分向美国华盛顿军事法庭提出诉讼。

  消息传出后,台湾舆论大哗,许多电视名嘴纷纷在媒体上交相痛责陈水扁“丧权辱国”;平素挺扁的绿营人士也不敢为他辩护,祇在私底下表示:“阿扁是不是关太久,头壳坏掉了?”

  2009年10月6日,美国军事上诉法院以“缺乏管辖权”为由,拒绝审理陈水扁案。根据美国军事上诉法院10日提供给台湾媒体的陈水扁诉状内容,陈水扁是以“请愿人”(petitioner)的身分,向美国军事上诉法庭提请愿书,请求美国政府用“强制令”(writ of mandamus),提供他“特别救济”(extraordinary relief)。

  更清楚地说,“前总统”陈水扁日前并非如其委托人林志升所说,要“控告”美国总统奥巴马,而是“请求”美国承认他是“美国军政府代理人”,并饬令“现任台湾民政首长”撤销他的无期徒刑。他只是签署了一份证词书状,表示他支持美国最高法院开庭审理“林志升控诉美国政府案”。而林志升则是借力使力,把他自己的“控美案”和陈水扁的“请愿案”搅和在一起,演出了一场喧腾一时的闹剧。这桩闹剧看起来虽然荒诞不经,但却曝露出民进党目前对台湾前途论述的困窘,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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