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树范:可行的合作领域与方式
两岸在海洋事务上,可进行的合作有几项。例如,两岸可以合作探勘和开采石油。中油在台湾西南海岸外,及在澳洲外海与大陆有些合作。这种透过海外的子公司的合作模式是可行的。只是中油未来如果要民营化的话,对中油在海外的子公司的运作会造成很大的打击,因为,探勘是很花钱的,民营化以后的中油公司很可能裁撤探勘部门以降低经营成本创造更多的利润。
渔业合作也是可行的。台湾的远洋渔业非常发达,辜宽敏先生是台湾最大的远洋渔业船公司的老板。站在渔业的立场来讲,我相信赚钱还是很实际的,因此,渔业合作是有空间的。
至于要动用“海巡署”的哪些合作,包括海上打击犯罪等等,以目前的气氛来讲,宜从不复杂的合作开始循序渐进。海洋学术研究是可以合作的领域,因为台湾有几个学校有海洋研究方面的专业。
总之,两岸在海洋事务上是有可以合作的领域,只是可能合作的方式都会不一样,在具体推动的时候要注意到一些细节和技巧,以避免政治产生的干扰和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