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先还原“九二共识”的形成过程与内容,然后对1992年以后台湾方面对于“九二共识”三次异化情形作了深入分析,包括“一中”从一个政治与法律的实体异化为一个“历史、文化、血缘、地理”上的概念;“一中”异化为“特殊国与国”或“一边一国”关系,以及异化为“主权独立”或“2300万人决定前途”等不同的用语,致使“九二共识”中的“一中各表”变成了“两岸各表”,这不仅对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这些话语也对台湾人民在认同上产生了莫大的负面影响,使得两岸认同持续折裂。
本文认为,要解决“九二共识”的异化,首要即是必须正本清源“九二共识”原本的内涵,并继续深化两岸的互动,再则,唯有寻求从“一中各表”走向“一中同表”,两岸才能确保两岸建立真正的互信共识。
两岸关系异化的部分绝非仅有“九二共识”而已,台湾对于自己的史观与认同也发生了显着的改变。第七篇〈异化的史观与认同〉(《中国评论》,2012年4月号,总第172期)描述两岸从“我者”到“他者”的转变过程。
史观与认同的异化透过两条路径进行。一是政治人物的话语,一是历史教科书。政治人物没有办法修改“宪法”的史观与规范,但是却不断发表一些违反“宪法”的话语,再利用选举与政治操作,使得两岸对于“一中”、“主权”等概念产生模糊或不清的认知。透过“同心圆史观”的历史教科书,“中华民国”1949年以前的历史放在“中国史”,以后的发展则是放在“台湾史”,而“台湾史”的源头不是尧舜禹汤,而是原住民、荷兰、西班牙。中国史因而从“我者”变成“他者”,使得年轻一代在史观上出现了两岸为“一边一史”的认知。
政治人物的话语透过媒体与选举产生了社会化的效应,历史教科书则是从根本上转移了下一代的认同,这使得两岸关系逐渐往“两国关系”滑动。文中呼吁,马政府应尽快调整教学顺序,也就是应该先教中国史再教台湾史,并重组课纲委员会,从根本上修正现有会造成“一边一史”的同心圆论述,另外就是政府在表述两岸关系定位时,要特别谨慎用语的表达,不要陷入异化而不自知。
在讨论异化的“九二共识”、史观与认同后,本来想再写一篇“异化的两岸和平协议论述”。由于《中国评论》在2012年2月底在台北召开“两岸如何开启和平协议进程”的座谈会。本人参与了会议,后来《中国评论》也刊登了发言,撰写专文因而暂时作罢。在会议中,与会者针对两岸和平协议应有的本质与内涵进行讨论。第八篇文章〈对开启和平协议本质的认识〉即是笔者在当日会议中的发言(《中国评论》,2012年5月号,总第173期)。
马英九在选举期间即已经为和平协议设定了若干条件,例如“十大保证”,程序必须经过“公投”说。当时即已察觉马在第二任恐不准备在和平协议上多所着墨了。胜选以后,马政府又将“和平协议”视为“和平的协议”,持“目前所签署的协议均是和平协议一部分”的观点,并将和平协议一词做广义的解释。
参与座谈会者几乎均不同意将和平协议本质异化的说法,而认为和平协议应有其专属的定义。我在文中表示,2008年马英九在竞选时提出两岸应达成和平协议与军事互信机制,但是为何在2009年中期就发生转变,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应该就是美国。马英九在《台湾关系法》与“两岸和平协议”中很明显地选择了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