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两宪”简洁地为目前的两岸政治定位做出了论述,意指目前两岸均属一中,但是也存在着两部“宪法”,这两部“宪法”所反映出来的就是两岸之间制度的不同,因此,如何协调、融合这两部“宪法”就成为两岸应该努力的方向。
或许是因为“一中两宪”推出的时刻,正是台湾民粹最高涨的阶段,“修宪”、“公投”是台湾政治舞台的重要戏码,在这样的时宜背景下,“两宪”的提法,又让人觉得与“两国”差异似乎不大,北京也会认为,如果接受“两宪”,等于同意台湾未来可以透过包括公投在内的宪政程序,而造成两岸永久分裂的事实。
我反覆地思索,在整个理论的建构上,必须更完备地将两岸定位与目标一起标示出来,而且要与北京的论述做接轨。王振民院长文章的观点,以及在研讨会时的看法,让我重新阅读与思考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立论精神。在与谢大宁、黄光国教授多次讨论后,我提出了“一中三宪”这个主张。在《中国评论》2009年8 月发表的〈一中三宪:重读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就是在这样的因缘背景下产生。
“一中三宪”既是两岸的政治定位,也是两岸的未来政治目标。〈一中三宪〉一文等于是把前一篇文章〈论两岸与中国的关系〉再进一步地做了分析。透过各种协定的签署、共同体机制的产生、共同政策的施行,让“整个中国”,即第三宪逐渐实体化与“宪法”化。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宪等于是两宪上面的大帽子或大屋顶,也可以看成是连结两岸的横梁。第三宪的第一块基石就是《两岸和平发展基础协定》,透过这个两岸必须遵守的协定,第三宪即已有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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