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2019年11月13日第二次见面、两日后的讯息,黎传送一张Twitter截图予陈梓华,当中提及“HKDC”(香港民主委员会)。辩方问,黎当时知道什么是“HKDC”?黎指“不记得”,现在亦“不知道”。
事实真相已逐渐清晰
黎在提问下确认,2019年11月16日曾向陈梓华发讯息,问及黑衣人身份。黎供称,当时认为黑衣人有些“捣乱”,怀疑他们是勇武派。黎又表示,他只听过“屠龙”,“不认识”其他小队。
黎与陈除在WhatsApp讨论勇武派,亦讨论美国发生的事,如对话所述提到《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黎解释,陈亦关注香港示威运动,因此会谈及法案,但自己“不清楚”法案内容。至2019年11月27日,黎与陈在私家车内第三次会面。黎称“已忘记”会面中讨论过什么。
“不记得”、“不知道”、“不认识”、“不清楚”、“已忘记”,黎智英的供词到底是否可信,最终要由法庭来判决,公众相信法官会作出公正的裁决。但从“单独密会”到“记忆不清”,随着庭审的推进,事实真相已逐渐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