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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庆林亲身兑现欢迎民进党人登陆诺言

http://www.CRNTT.com   2012-09-07 08:43:34  


 
  实际上,黄天福在民进党的创党史上,本身就占有重要的一页。他不但是曾两任民进党主席,及党内最重要派系“美丽岛系”的龙头的黄信介的胞弟,而且其本人还曾任《美丽岛》杂志社副社长、民进党中执委,及由民进党提名参选并当选为“国大代表”及“立委”。在“党外”时期,他与胞兄黄信介创办了《蓬莱岛》杂志。一九七九年,黄信介因“美丽岛事件”入狱,黄天福因此而结识了“美丽岛事件”的辩护律师,负责为黄信介辩护的陈水扁。一九八一年,陈水扁当选台北市议员,时为《蓬莱岛》杂志发行人的黄天福,邀请陈水扁出任挂名社长。一九八四年六月十九日出刊的《蓬莱岛》杂志第二期上有一篇批评东海大学校长梅可望的文章《梅可望当家,东海没可望》,其中谈及东海大学哲学研究所所长,且为时任蒋经国英文秘书冯沪祥的论文《新马克思主义批判》“以翻译代替著作”。冯沪祥状告《蓬莱岛》杂志“诽谤”,被称为“七字官司”。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二日,台北地院初审判决陈水扁、黄天福、李逸洋(《蓬莱岛》杂志总编辑)三人各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二百万元。这个判决是岛内三十多年来的“诽谤罪”判决刑期最长、附带民事赔偿重视最高的一次。因而三人被称为“蓬莱岛三君子”。

  为此,鉴于当时法律规定,陈水扁宣布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九月,陈水扁获得“党外”共同推荐,参加台南县县长选举。十一月选举失败,其夫人吴淑珍在投票日后第二天谢票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一九八六年六月“蓬莱岛案”官司上诉后改判黄天福、陈水扁、李逸洋三人各八个月徒刑,三人入狱服刑。在黄天福、陈水扁、李逸洋三人服刑期间,民进党成立,吴淑珍竞选“立委”获胜。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由陈水扁在狱中遥控,《蓬莱岛》杂志正式复刊,并成为《陈水扁狱中札记》系列文章的发表阵地。不过,此时的《蓬莱岛》杂志,已与黄天福无关,而是由“卸任总统陈水扁办公室”所操办。但在陈水扁贪腐案终审定谳,被依法停发“卸任总统礼遇金”之后,不但是“卸任总统陈水扁办公室”缩编以至是关张,而且《蓬莱岛》杂志也无以为继,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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