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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路外交”偷渡为“实质外交”?

http://www.CRNTT.com   2012-09-01 09:05:22  


马政府以“活路外交”偷渡比“务实外交”更具“两个中国”意味的“实质外交”?
  中评社北京9月1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富权的文章《“活路”偷渡为更甚于“务实”的“实质外交”?》,文章指出, 声称要推动“活路外交”,实行“外交休兵”的马政府,如今将其派驻“非邦交国”的“代表处”、“办事处”改称为“使领馆”,“代表”、“处长”改称为“大使”、“总领事”,其实是做出了连李登辉、陈水扁也只是敢说不敢做的“特殊两国论”及“一边一国论”,这是以“活路外交”来偷渡比“务实外交”更具“两个中国”意味的“实质外交”。详论如下: 

  真是“说起风,就下雨”,本栏前、昨两日才评议道,尽管在“总统”选举的电视辩论中,马英九批评蔡英文的“从世界走向中国”策略是错误的,应当实行“从中国大陆走向世界”,但在实务上,他却是从其第二个“总统”任期开始,就已扭转了其“从中国大陆走向世界”的路线,改为奉行“先亲美友日后和大陆”策略,开始“开拓国际活动空间”了;昨日“外交部”就公布了前日修正通过的《驻外人员对外名义与加衔要点》,决定将其派驻无“邦交”国的代表处原先使用的代表、副代表名称,改称为“大使”、“公使”,及将办事处处长改称为“总领事”。就此,后续的流程也要进行更动:以往代表任命只需要“行政院长”核定,接着在“外交部”宣誓就职即可;但改称“大使”后,就必须改由“总统”来任命,届时所有无“邦交”国的代表,都可能要由“总统”来重新任命。当然,由于这些“大使”的驻在国不承认台湾的“国家”地位,再加上双方没有外交关系,因而驻在国的国家元首肯定不会接受这些“大使”递交“国书”,也不承认其“大使”地位。因此,台湾“外交部”此举,只能是“独自偷着乐”而已。

  为何声称要奉行“外交休兵”政策的马政府,却要推动这项比李登辉、陈水扁的“务实外交”更具“实质外交”意味的小动作呢?“外交部”发言人夏季昌昨日解释说,对内而言,修改官衔只是为了简化、整并现行复杂的职称问题;对外来说,仍会维持既有的代表称呼,不可能对“外交”关系产生负面影响。他还表示,这项变革是为了提振驻外人员士气,因为许多资深外交官长年担任代表一职,始终没有“大使”头衔,因此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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