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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运用法治方式 反独促统

http://www.CRNTT.com   2024-08-26 00:03:07  


 
  尽管如此,展望未来,面对美国加力“以台遏华阻统”和赖清德大搞“新两国论”,特别是台美勾连利用法律手段“以法抗统谋独”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涉台法治工作,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在党的纲领性文献中对依法治国与对台工作的内在关系作出科学总结和理论阐释,充分体现出政策思维与法治思维的有机结合和高度统一。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党重大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的表述写进党章⑪,以最高章程的形式强化确认党的一贯立场,充分展现了全党意志及其背后的国家意志。新形势下,积极探索构建完善“反独促统”法律体系,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反独促统”的必然要求,也是两岸关系发展新形势的客观需要,亟需将新时代推进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上升到法律层次加以固定下来。

  鉴于当前两岸政治僵局短期难以打破且台海紧张局势持续升高的特殊复杂性,笔者认为,大陆探索构建“反独促统”法律体系应增强紧迫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从战略长远的高度,立足于应对重大现实斗争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区分不同层次,从“能做可做须做”的方面入手,急用先做、加快推进,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为“反独促统”工作提供强而有力的法治保障。比如,在宪法层面,进一步明确界定台湾问题的性质,这涉及到现行宪法在台湾地区的施行效力,可通过释宪途径厘清台湾问题的性质。在反分裂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反分裂国家法》,这在当下尤为紧迫。目前该法的相关规定过于宏观、原则,尚有不少需要加强、改进和完善的部分,应将2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总体方略的核心思想与方针政策纳入其中,以体现鲜明的时代性。同时扩大适用范围,将此法适用于其他分裂势力;并将组织、个人与外国势力一并纳入规范范围;增设有关反对外国干涉的具体条款;对第八条、第九条作出进一步解释,确保顺畅实施等。

  总之,要确保《反分裂国家法》这部好法律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在促进统一方面,可探讨制定《促进国家统一法》,将我单方面制定的促进两岸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重大举措予以法律化,以更大力度凝聚人心、激励各界推进统一,为两岸统一擘画更为清晰光明的愿景。在两岸关系层面,需要构建“法治型”的两岸关系互动新模式和法律框架,着力推动大陆与台湾就“两岸同属一国”这一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和法律定位,形成共同的认知和明确的规范。在反干涉方面,针对美西方对台湾问题的干扰阻挠,也需及时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涉台反干涉法律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我们必须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⑫对外斗争中,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综上,无论两岸关系如何发展演进,法律的作用不可替代,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反独促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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