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传真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于建嵘:社会转型下的绝望

http://www.CRNTT.com   2010-04-21 10:35:27  


于建嵘在南都论坛
  中评社北京4月21日讯/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能避免出现反社会的杀人狂,但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将会促使更多的人走向这条道路。因为个体的力量对抗不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这类行凶者产生了绝望,从而诱发反社会行为。要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以社区为代表的社会支撑建设,要提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来。以下是南都周刊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教授的专访“于建嵘:社会转型下的绝望”:
   
没缘由的发泄是最恐惧的发泄
 
  南都周刊: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南平血案有什么特点?
 
  于建嵘:我们研究社会事件,一般将其分为群体和个体两类,南平血案属于后者。
 
  此种个体事件大概又可分为四小类:
 
  第一类为自卫性抗争,最典型的是邓玉娇。邓玉娇案件的发生背景是怎样的呢?有人侵犯她,她出于自卫而反抗,最后杀了人,引起很大反响,民间称这种人为英雄;
 
  第二类个体事件是自残型维权,最典型的是唐福珍,成都自焚的女企业家,老百姓很同情她。这种自残型维权出于何种心理呢?我对付不了你,那我对付我自己;
 
  第三类是报复性攻击。以杨佳为代表,更早几年的马加爵也属于这一类,杀了很多人。这类攻击者,有一个目标。比如马加爵,他杀的,是自己的同伴和同寝室的同学,之前因为打牌等问题,马与他们有过不悦的经历。而杨佳,他针对的是一类人,就是警察。
 
  第四类个体事件以南平郑民生为代表,他与前三类都不一样,我把该事件定义为宣泄性报复,他的报覆没有明确目标。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