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评论文章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 
中评智库:两岸三农交流合作变迁与效应

http://www.CRNTT.com   2023-09-09 00:02:03  


 
  (三)地方层面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新形式

  在地方层面,许多省市十分重视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依据本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开展了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国家及省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两岸农业合作园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取得很大发展。截至2021年3月,近20个省(区、市)获得农业部批准设立了15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28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主要分布在福建、四川、广东、山东、广西、江苏、云南、海南、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⑤,各有特色。

  如广东在促进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上积极探索,形成了与中央专项支持的闽台模式不同的粤台模式,其发展特点有三:一是重视台农台企行业协会与政府合作的组织化平台建设。2002年12月,在各地级市台协基础上成立“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2003年举办“首届粤台农业合作论坛”。2006年起,广东先后设立了5个国家级涉台农业园区和4个省级涉台农业园区。二是推进农业专业化协会的自治与服务。2008年成立“广东省海峡两岸交流促进会农业委员会”,首倡农业专业委员会模式,明确吸纳一定比例的粤本地农企会员,加强台农企与当地企业和产销网的链接,同时通过集资和培训帮助在粤台农组织了凤梨、莲雾、兰花等多个合作社以提质增产,并积极参与台创园区建设。三是加强农业领域的产官学研用的整合。2013年,广东省、广州市台办支持成立的广州大学台湾研究院就确立两岸农村治理为特色研究领域,联合台湾地区姐妹校、涉农协会、农会等共同发起“两岸农村治理研讨会”已连续在两岸举办了七届。在此基础上,省台办联合农业农村厅和相关大学与清远、湛江、汕尾等地自2019年起共建“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并设“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研究实践所”,组织广东各地市、乡镇、村负责人与台湾各地的村里、农渔会、农业合作社及涉农高校等进行双向交流研习与合作。

  2018年《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2021年《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粤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吸引更多台湾农业项目和人才来粤发展。目前广东台资农企累计达1000余家,一批优秀的台湾农技人才陆续在各农业园区和粤农企落户发展。

        三、两岸“三农”交流与合作的效益显着

  (一)两岸农业资源互补性强促进了合作共赢

  两岸“三农”有一定的互补性,具有扩大交流与合作的内在基础,其效果是互惠互利的,涌现了福建永春芦柑、仙游甜柿、漳平高山茶、四川盐边芒果和广东顺德、江苏淮阴蝴蝶兰温室等一批两岸合作亮点。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