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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判决为何又引发公众质疑
http://www.CRNTT.com   2011-07-09 16:10:23


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凶杀案发案现场(7月4日摄)
  最近云南的一起“先强奸后杀两人”案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

  云南省巧家县村民李昌奎强奸了19岁少女王家飞,之后用锄头将其打死,年仅3岁的王家红被李倒提摔死。之后迫于警方的天罗地网,李自首了。一审时,他被昭通市中院判处死刑。而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在犯案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改判为死缓。近日,这起案子引发了火山爆发般的质疑。

  死缓判决遭质疑是当然的。先奸后杀,对3岁的小孩子痛下杀手,手段之残忍,令人骇然;且死缓的理由之一——“积极赔偿”也受质疑:李家对赔偿并不积极,是由有关责令其公开变卖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万多元赔偿。

  不少网友认定本案中有猫腻;但与其在每一个案子中去猜“背景”,不如考察司法制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长久以来,我国一直主张司法专业化,如今接二连三地遭到民间的“硬球”。司法专业化,本身需要用严密的法理让公众信服,但本案显然没有做到。

  首先,我国刑法中关于“自首”的规定太粗疏。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像李昌奎这样,案件败露,慑于警方追捕而投案,和那些主动告知警方尚未了解的罪行的,都属“自首”,但这两者从悔罪态度、减轻司法成本而言,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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