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25日电/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发表社论说,“国务机要费”案审理程序进行以来,从检辩双方斗法,演变成为陈水扁与绿营“立委”联手对付法院,政治权力不尊重司法审判的恶劣作风,完全不加以遮掩,真的令人民大开眼界。
日前合议庭在“总统府”回函拒绝回覆有关“国家”机密背景问题后,决定就陈瑞仁检察官封存之卷宗开放阅卷,俾由检辩双方论辩六宗“国务”机密事项在本案中对被告涉嫌罪名之影响与关联。法院下达裁定之后,辩方律师一方面召开记者会呼吁陈水扁声请释宪抗衡法院;另一方面则以行动表达拒绝阅卷的意思,而执政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则呛声警告法院,须就因此而妨害“国家”安全之后果负起责任,于此同时,“行政院”方面亦摆出陈水扁会向大法官声请释宪以为反制的态势;陈水扁接受外国媒体采访,宣称相关司法案件乃是政治斗争迫害,上述这些口不择言,也不择手段的言行,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国务机要费”案案发之初时,陈水扁及执政党方面宣告尊重司法、配合司法,检察官起诉之后,陈水扁旋即表示,一审有罪即辞职下台,信誓旦旦,言犹在耳,为何进入正式审判程序之后,忽然翻脸甚于翻书,张狂若此,其中意味着什么?会带给台湾什么负面的影响?皆值得细思深究。
社论指出,一个明显的讯号是,从陈水扁、绿营政坛人士以至于辩护阵营,已然决定使用近乎焦土抗争的方式,不计一切的拖延诉讼,他们似乎已将法庭视为政治寇雠,完全放弃了使用辩护被告清白的方式追求无罪判决。相反地,其所采取的防御策略则是尽量将论争的主题移出法院,不让法院有机会针对本案主题从事实质性的审理,因此甚至不惜放弃阅卷的权利,也似乎无意提出证据证明本案中确实具有影响“国家”安全的机密工作存在,只想运用一些纯粹口号式的概念,像“国家机密特权”、“宪法”上的机密特权、绝对刑事豁免,还有“国家”安全的虚像,来获致法院不应进行审判的结论。在法庭上的动作,则也无意尊重基本的法庭秩序与审判尊严,采取不惜与合议庭为敌也不打算以理说服法官的举动,种种不合诉讼常情的手法,都指向暗忖必败所以转移焦点的诉讼策略。然而,策略的选择是一回事,我们没有意见,与司法为敌的态度又是一回事,对于台湾法治发展的负面影响,则不容旁观的新闻工作者保持缄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