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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时:台湾司法审判独立 正面临被摧毁的危机
http://www.CRNTT.com   2007-01-25 09:51:23



  首先,是对检察官到审判庭滥戴红帽子的手法要不得。为了防护被告,先是攻击检察官与中国大陆亲近的政治立场,继则又说法庭的裁定会影响“国家”安全,有利北京犯台。然则司法人员有什么理由为了讨好北京对付陈水扁,似乎完全无须交代理由。如此随意诬蔑司法的态度,连最起码的法治素养也谈不上,足令齿冷。 

  其次,将“国家”机密无限上纲,将“国家”安全无限扩大,这正是权力惯用的伎俩。不要忘了,“国务机要费”案声请释宪所大量引述的美国例证之中,恰恰就是以法院不为“国家”安全的虚幻辞令所动而傲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一贯采取的立场就是,在法院中主张“国家”机密保护大伞的政府人员,必须负责举证,说服法院“国家”安全的顾虑确实迫在眉睫,而非可信口雌黄、指鹿为马。法院才是衡量“国家”机密范畴的最后所在。这是举世脍炙人口的五角大厦文件与尼克森水门录音带案中,美国最高法院的不变原则。而矢言将台湾带上民主法治的民进党,现在却想用“国家”机密与“国家”安全的虚妄说辞,让法院失去进行公平审判的机会,这是多么讽刺的图像与场景?

  社论再指出,不仅如此,以执政党势力在本案中对于司法所显露的权力傲慢,让台湾民众见识了掌权者如何轻贱司法的态度,这种心态所严重威胁到的,正是近年来台湾逐渐显露的审判独立精神。民进党现在早就已经脱离了在野党的位置,当年是如何企求司法独立抗衡当朝的政治势力?民进党也许不像当年的国民党一样自诩是党营司法,可是自恃权力在手,睥睨司法、目空审判,难道不是在教导普罗大众面对司法时有样学样?人人都像陈水扁夫妇及其辩护团队一样的蔑视法院,台湾还有什么审判独立、法治前途可言?律师们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既有权力席位,不惜摧毁整体司法审判体系的公信力,论者呼吁法学教育改革应从法律伦理教育的重建为始,不为无故。 

  听到政客对于法院发出注意“国家”安全的狂悖警告之后,我们必须在此郑重警告眼中只有权力没有法治的政客自制,不要企图摧毁得来不易的司法独立;权力是短暂的,不能为了保全一个人的短暂权位打破司法的价值,舍弃全体台湾人长远的法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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