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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美国否定政治迫害说婉拒绿营告洋状
http://www.CRNTT.com   2008-11-20 09:16:54


  中评社香港11月20日电/澳门的华澳日报发表富权的评论文章,指出美国政府和国会已将陈水扁的案件定位为“刑事案”,而非“政治案”。全文如下:

  不知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在陈水扁被羁押后一直默不作声的美国政府,在民进党籍“立委”蔡同荣声称将会就“扁案”组成“人权访问团”,到美国告“洋状”,拜访美国国务院人权组织,并透过友台的美国参议员和侨社,联系欧巴马阵营,反映台湾“司法专政”,对陈水扁“政治迫害”之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考马克终于开腔,就“扁案”作出回应。麦考马克强调,该案“要靠台湾司法制度解决,我们对于台湾的民主,以及司法制度有信心”。为此,台湾当局驻美代表袁健生解读说,这是因为,华府方面认为“扁案”是个贪污案件,不是政治事件,陈水扁更不是“政治犯”,蔡同荣到美国“告洋状”也没有用。袁健生还表示,至今“没有任何一位”美国会议员或政府官员针对扁案向他表示“意见”。看来,从美方态度来看,只要陈水扁案司法程序透明公正,美国似乎并没有立场介入台湾的司法调查。 

  这对自从走上“海外台独”政治路,就开始不断地“告洋状”,向美国政府、国会及国际人权组织投诉当时的国民党政权“侵犯人权”,对“台独”分子进行“政治迫害”,而且也确实是有效,迫使蒋经国取消“入台黑名单”,让他和吴澧培、陈唐山等一批“洋独”分子得以返台,与台湾当地的“土独”合流。但今次,蔡同荣再打“人权牌”及“政治迫害”牌,似乎失灵了。尽管他在声称要到美国“告洋状”之前,已透过既有的渠道,与美国国会的“友台连线”尤其是长期支持台湾“民主”、“人权”运动的议员联系,但美国各方都一直不作回应,包括长期亲民进党的参、众两院议员在内。可能蔡同荣正因为是争取不到美国各方发表声明、谈话表态同情及支持陈水扁,谴责“政治迫害”,才急了起来,要亲身到美国当面“告洋状”了。但是,却换来了麦考马克无情地赐以“闭门羹”:“扁案”“要靠台湾司法制度解决”的说法,等于是告诉蔡同荣,美国不会干预台湾的司法案件;麦考马克所说的“我们对于台湾的民主,以及司法制度有信心”,更是间接地否定了“政治迫害”之说。

  为何一向自充“国际人权警察”,并透过“颜色革命”等形式向全世界推销其“民主普世价值”的美国人,今次却没有偏信民进党人的“人权”诉求及“政治迫害”投诉?看来,不外是以下几个原因:

  一、美国政府和国会确是如袁健生所言那样,将陈水扁的案件定位为“刑事案”,而非“政治案”。这不单止是经从美国驻台机构所收集汇报的情资得知,陈水扁涉嫌贪污已是证据确凿,而且还因为陈水扁涉嫌美国人最为犯忌的“洗黑钱”问题,已得到了美国反“洗钱”机构的证实。而“洗黑钱”原本就是“万国公罪”,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决不会姑息。尤其是在“九‧一一事件”后,美国将“洗黑钱”视为为恐怖原因提供金资金的重要罪行,因而不但在本国内加大了打击洗黑钱犯行的力度,而且还充当“国际警察”,到处伸手“替天行道”,打击别国的洗黑钱犯行,其中朝鲜就是主要目标。因此,既然陈水扁的主要犯罪嫌疑是“洗黑钱”,美国又有什么理由要为他“鸣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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