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国深知,陈水扁“洗钱”案发,并非是马政权要对他进行“政治追杀”,而是由国际反洗黑钱组织“纽格蒙”,及瑞士检察部门发现了陈水扁涉嫌洗钱的线索,通报台湾检方后,台湾方面才在已侦查“国务机要费案”的基础上,展开对陈水扁及其家人、亲信的“海外汇款案”得侦查,并侦知这些“海外存款”大多是来自贪污受贿,从而揭发了陈水扁涉嫌“洗钱”的。既然如此,蔡同荣所谓的“政治迫害”之说,就不能成立。
三、即使撇除上述因素,单凭陈水扁在任八年来,一再撕毁其对美国的承诺,甚至不顾美国的反对,执意要搞什么“正名制宪”、“终统”、“入联公投”等,令到美国与台湾的关系极度紧张,导致美国“被迫”调整台海美、中、台三角关系,向北京倾斜,打破了美国原本十分在意的“平衡”。现在陈水扁因贪污及洗钱被侦查、羁押,等于是台湾司法为美国“报仇”。尽管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但毕竟是让美国出了一口气。既然如此,美国又为何要同情和救援陈水扁这个反口覆舌、朝脸夕变的“反骨仔”?
当然,美国不愿向陈水扁伸出援手,还因为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如在中国大陆日益崛起,尤其是在共同应对“金融海啸”,“反恐”、解决“朝核”等问题上,还须中国合作的情况下,无谓为了一个无赖式的小丑陈水扁,而得罪了中国。另外,美国现任政府只剩下两个月的任期,已是“棚尾拉箱”之际,也不想再搞出什么冲突,让奥巴马甫上台就接手一个国际大麻烦。至于国会参、众两院议员,多数是与奥巴马同党,当然也不愿为自己的未来“老板”预先制造“麻烦”。
因此,即使蔡同荣真的组织“人权访问团”到美国去“告洋状”,也将会是遭吃“闭门羹”,自讨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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