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进一步表示,国际调解院是香港国际地位与优势的全新增长点,是中国大国外交与负责任参与全球治理的制度性贡献。这一新型国际组织的落地对香港未来发展而言,具有如下积极影响:
其一,弥补香港在国际调解范畴的制度性和机构性不足,使香港作为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的制度性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展,形成诉讼、仲裁、调解相结合与相互促进的健全法律服务体
系。
其二,增强“一国两制”下中国在香港的国际化参与和治理能力,利用好香港平台解决国际争端,体现中国对联合国宪章有关和平安全义务的制度性承担。
其三,提升香港法律服务人才层次,增强香港在法学教育与调解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学术和职业影响力,将香港打造为全球调解服务中心。
其四,以国际调解院为典范,为中国及香港特区协同创制新的国际组织、领导缔结新的国际公约以及坚持和凸显和平发展核心价值观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制度操作方案。
其五,在中国走向世界舞台中央及世界体系剧烈演变的条件下,国际调解的客观性需求将极大增长,香港在国际调解院层面的开创性工作将为香港带来高端服务业的新形态和新增
长,也会带来全球对香港地位及“一国两制”的更好理解与认同。
田飞龙表示,总之,国际调解院的制度性创设及与香港“一国两制”定位的规范性连接,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和平发展性质及人类和平发展的纠纷化解需求都是非常精准有力的回应和证明。国际调解院是解决国家与地区间争端的重要国际法机制,是以和平发展为基本价值观的国际司法;制度的新发展,可以美国霸权体系之外催生新的国际法规范,可以对联合国司法体系进行有效补充。这是中国式现代化在“一国两制”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交叠的范畴对人类和平发展作出的新的制度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