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彦也提到,议员向政府当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角度多元,范围广泛,当中不乏市民关心的法例细节和情景题,如“境外势力”如何定义、“非法操练”包含何等活动、收藏已停刊的报章会否触犯法例等。提问展现议员作为民意代言人的担当;当局的回应亦“到位”,反驳谬误,释除市民的疑虑。政府接纳了议员建设性的意见,从善如流提出修正案。
第三,全方位配合,开设“特别会议”。法案委员会严谨高效地完成条例草案和修正案的逐条审议后,立法会在3月19日召开特别会议,恢复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一般来说,立法会大会大多安排在每周的周三召开。3月19日是周二,特别会议是专门就《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集中处理《条例草案》余下的立法程序,不会处理其他事项。
同时,周二原本是行政会议召开例会的日子,当天由于由于身兼立法会议员的行政会议成员需出席立法会会议,当天的行政会议亦取消。由此可见,政府及立法会全方位配合推动条例草案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第四,全方位努力,完成最后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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