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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具体化规范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http://www.CRNTT.com   2024-09-24 11:29:29


 
  澄清有力度,卸包袱增干劲

  今年7月,连云港某市级机关一名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然而去年11月发生的一次不实举报,却让她感到委屈、焦虑,干工作也没了劲头。接到举报后,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多方走访、调查取证,最终确认反映的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失实。随后,纪检监察组来到该同志所在单位进行当面澄清,消除负面影响。澄清后,这名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劲。去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先后为196名干部澄清正名,跟踪回访134人,已有13人被组织提拔或重用,5人立功或受到嘉奖。

  为“为民担当者”澄清正名,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途径。江苏省纪委监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建立常态化澄清机制,明确“应澄尽澄”的内容范围、实施主体、澄清方式和流程规范。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25名党员干部和1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

  江苏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澄清查诬一体推进,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经调查认定构成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对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的,从严从重处理。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7起。

  “周建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政治品行恶劣,多次匿名诬告他人进行打击报复……”去年年底,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经查,该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周建清认为一名同事日常工作不尊重自己,便捏造其在单位采购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并指使他人多次匿名举报。

  公开“点名”通报,释放了严惩诬告行为的鲜明信号。结合周建清存在的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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