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30日电/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老龄人力资源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再就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讨。
老年人就业呈现不同特点
如何理解我国老年人就业的社会背景和意义?目前老年人就业呈现出哪些特征?
陆杰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我国已迈入老龄化社会,重视和做好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不仅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顺应人口发展变化、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的客观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持续增加,2022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93岁。与此同时,自2012年起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和比重连续出现双降,2012年至2019年间就合计减少了约2600余万人。因此,重视老年人就业有利于延长人口红利期和挖掘二次人口红利,进而削减人口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冲击,为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原动力。
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2.8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8%。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和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老年抚养系数或将不断上升,可能会导致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增加,预计今后我国社会保障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重视老年人就业不仅有利于增加老年人的自身经济收入,提高其自身供养能力,缓解家庭的养老压力,同时也将不同程度减轻社会负担和国家财政压力。
世界卫生组织在《关于老龄化与健康的全球报告》中对健康老龄化融入新的诠释,认为其涉及一个人的全生命周期,老年人的正式社会参与是健康老龄化的一个重要维度。老年人就业是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不仅有利于通过再就业形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的技能、经验、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全社会对老年人终身社会参与权利的认可和保护,这无疑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老年人就业将使他们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创造物质财富,不仅缓解老龄化的诸多压力,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老年人的成就感和幸福指数,消除老年人离退休后的失落感,保持身心健康,最终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与传统的劳动力年龄段(通常为15岁至59岁)就业状况相比,现阶段我国老年人就业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其中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开始将老年人就业的权利保障纳入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中。但是从现实来看,涉及老年人就业的相关劳动权利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着明显的碎片化、滞后性特征,而且一些法律法规的针对性、操作性相对较差。
二是老年人就业主要还是以低龄老年人为主体。由于受到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退休前职业类型等因素的多重影响,目前60岁至69岁的低龄老年人就业水平远高于中龄和高龄老年人。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至64岁和65岁至69岁老年人就业分别占同一年龄组老年人口的34.43%和27.49%,而70岁及以上老年人就业比例却下降到11.76%,比低龄老年人就业比例下降幅度十分明显。
三是老年人就业呈现明显的性别和城乡差异性。值得注意的是,当下农村老年人的就业水平远远高于城镇。例如,城镇和农村60岁至64岁的老年人就业比例分别为18.83%和46.11%。此外,低龄老年人就业水平还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性,60岁至64岁男女老年人就业比例分别为38.62%和25.17%,差距大于13个百分点。
四是老年人就业类型相对单一,且主要集中在体制外就业。2019年人口就业数据资料显示,60岁至64岁低龄老年人就业人口中,64.6%的就业身份构成为自营劳动者,65岁以上自营劳动者的比例上升为76.9%,从一个侧面表明老年人就业身份绝大多数为体制外就业类型。
职业教育培训畅通老龄就业路
怎样加强老年教育与就业岗位的衔接?
尹德挺(北京市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我国已迈入中度老龄化发展阶段,鼓励和保障老年人尤其是低龄老年人在就业市场上充分发挥作用,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是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老年人就业需求大体可分为三类,即以补贴生活费用不足为目的的“补偿型”就业需求、以灵活就业为主要特征的“调剂型”就业需求、以实现人生价值和发挥专业技能为取向的“价值型”就业需求。老年人具备丰富的人生阅历,在技术、经验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新月异的职业要求,许多有参与劳动意愿的老年人常常面临就业门槛高、求职渠道窄、竞争力不足、市场需求不匹配等问题,部分就业岗位局限于餐饮、保洁、保安、护工等服务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发挥老年教育培训的作用,提升老年人劳动技能,成为有效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重要抓手。
我国老年教育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对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包括国家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和老年学校在内的各类老年大学(学校)近8万所,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教学,在校学员达到1000余万人。老年教育培训大多集中在兴趣和技能两大类内容上,健康、娱乐、交际、普法等项目内容较多,开拓以专业技能为支撑的技能型工作岗位培训仍有很大潜力可挖,例如健康管理、体态管理、文化传播、乡村旅游、家庭照护、心理疏导等领域。
在老年职业培训通往就业的渠道方面,全国各地正在不断探索和实践。目前,有社会机构专门开设针对老年人适应数字化生活的培训,以促进老年人更好适应数字时代。然而,从整体上来看,老年人就业因受劳动权益保障不充分、职场法律风险较多等外部发展环境的限制,老年教育培训与老年人就业之间的衔接渠道并不通畅。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虽然设置了“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板块,但其内容与老年人的实际就业需求匹配度不高,帮助老年人提升职业技能的效果还不明显。此外,大多数老年教育机构并不以老年就业信息平台功能为主要定位,尚未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广泛的联动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机构在老年人就业中的作用。因此,需要健全老年教育机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其在服务老年群体就业指导与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在畅通老年就业渠道方面下功夫。
明确职能定位,强化老年人就业指导与职业培训相衔接的“混合式”发展模式。在现有教育格局的基础上构建老年职业教育体系,适时制定老年人职业教育办法,完善老年职业大学的制度规范体系。明确将做好老年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作为老年大学的重要职能之一,做好老年大学的职业教育规划、规范和布局工作,形成以老年大学为骨干、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高校和职业院校为辅助、充分利用社会资本的老年职业教育培训办学格局。深入挖掘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老年职业培训体系。明确国家老年大学、各省市县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大学承担的职业培训任务,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需求做出有针对性的培训政策安排,为有意愿创业、再就业的老年人提供更为便利、系统的职业培训服务。用好智慧数据教育平台,持续优化线上线下融合的老年职业教育体系。加大对老年职业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匹配职业教育需要的智慧教育设施,鼓励老年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学习,更好地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促进信息技术与老年职业教育有机融合。
优化教学内容,探索市场需求与老龄特点相衔接的“菜单式”培训体系。紧紧抓住适老产业发展的新蓝海,针对公共服务、休闲旅游、医疗保健、直播带货、销售服务等老年人就业需求较为旺盛的业态领域设计专门课程,把职业发展的必备知识技能和就业市场的最新动态传递给老年群体,为其再就业做好准备。在设计教育内容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考虑与就业市场的衔接性,还要考虑与老年人特点的匹配度。因此,要根据老年人的文化层次、生活状况以及心理特点等属性,选择老年人较易接受的教育教学方式,充分利用既有教学资源,不断挖掘新的教学资源,丰富老年职业教育课程设置。
打造人才枢纽,构建集开发、推介、评估、反馈相衔接的“一站式”就业促进平台。促进老年教育机构教育功能与就业指导功能一体发挥,建立健全以老年大学等为依托的老年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在校老年人既有资质和学习情况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做好用人单位信息收集整理与联络工作,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推送职业信息、提供职业介绍、创新就业指导服务,推动其与劳动力市场需求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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