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27日电/据经济日报报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而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正在进行有益的尝试。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医疗保障领域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战略举措,也是补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处于试点阶段,其制度设计、服务体系、评定标准、管理流程等都在探索之中。对此,失能家庭的真实反馈如何?试点扩大满两年以来,各地已探索了哪些经验?
破解“全家失衡”难题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区启动长护险前期试点。家住石景山区八角街道的赵先生成为了北京市首批享受到长护险的重度失能老人。因患有多发性脑梗和糖尿病足,赵先生右腿截肢,左腿皮肤紫绀并伴有溃疡。申请长护险后,以前需要频繁住院的赵先生有了护理人员定期上门进行专业按摩护理。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扩大试点,在第一批试点城市基础上新增了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在内的14个试点区域。
目前,长护险制度在石景山区正式试点已满两年,惠及3500多名重度失能人员。“举例来说,洗澡对普通人来说不是问题,对失能老人来说却是大问题。”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凤芹对记者表示,长护险解决了很多老人家属做不了的事情,减少了对失能老人的二次护理伤害,在落地过程中很受失能老人和家属的欢迎。与此同时,护理质量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重度失能人员就医的频次,节约了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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