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3日电/据东方网报道,去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口罩一时成为最急需的商品,就在全国民众齐心抗疫之时,却有人伺机作案,以出售口罩为名诈骗,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日前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去年发生的2起涉疫案近日依法宣判。
以出售口罩为名诈骗40多万元
2020年2月18日至25日,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男子杨某发现市场上口罩急需,觉得其中有“商机”可乘,便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或直接微信联系受害人,称自己手中有口罩进货渠道,以“高买低卖”、部分发货甚至在无货源情况下仍接受订单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
一星期内,杨某与吴某等6人达成每只单价2.8元至3.4元不等的购买口罩协议,但除第一次通过进货上家给吴某发货部分口罩外,杨某此后一直未发货,共计骗取6位被害人40万余元。收到转账后,杨某将诈骗所得的钱财用于网上赌博,全部挥霍一空。
荆州市监利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多人财物,金额达40.02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人们对口罩的迫切需求心理实施诈骗,应从重处罚。其通过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的多人实施诈骗,应从重处罚;其多次实施诈骗、诈骗所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应从重处罚;杨某具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退赔被害人吴某等6人损失共计400280元。
近日,荆州市监利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以出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
两男子伪造通行证代购证获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