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做好“后半篇文章”,将查办案件与整改治理、警示教育相贯通,查办“以股牟利”相关案件后,向建设银行总行党委、案发机构、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及提示函,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监管上的风险漏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涉及业务的金融属性强、链条长、术语专、节点多,具有发现难、定性难、查处难等特点,还需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扎实、作风顽强的审查调查队伍,密切关注资本市场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创新审查调查方法。”驻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三次全会部署,深入研究腐败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准确把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点和规律,持续加大惩治力度,推动进行系统治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