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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委网站记者观察丨​揭开“以股牟利”隐身衣
http://www.CRNTT.com   2024-01-19 10:03:05


 

  “以股牟利”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容易滋生风险隐患,带来不良影响。“一方面,部分腐败分子接受他人请托为风险公司提供帮助、泄露消息、出谋划策,掩盖、延迟风险揭示与处置,易诱发风险事件,冲击金融市场稳定。另一方面,少数领导干部与资本市场不法主体勾连,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和市场生态。”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资本市场利益关系复杂、资源高度富集、专业化信息化程度高,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隐身于各种投资交易行为背后。“虽然有各类复杂证券投资产品加持,但是剥开其隐形外衣,能够看到本质都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派驻金融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对“以股牟利”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惩治力度,同时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推动被监督单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

  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证券发行审核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处了王宗成、冯鹤年、曾长虹、刘逖等一批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督促中国证监会党委完善内部治理,与会党委一起研究出台从严治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十个严禁”,进一步明晰监管干部与监管对象交往边界,加强对离职人员管理,完善工作人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并持续开展离职人员突击入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督促系统内各级监管机构坚守职责定位,持续强化股东资质穿透核查,严厉查处涉及监管干部的股权违规代持行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证监会党委出台惩戒资本市场行贿行为的专门规定,通过限制业务资质、严格市场准入等措施加大监管惩戒力度,重点打击向监管干部行贿以及巨额多次行贿等行为,构建具有资本市场特色的行贿惩防机制。”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

  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针对吴学文等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集团党委加强对参股企业管理,排查清理股权代持行为,强化品牌管理和监测。同时,推动加强行贿治理,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输送利益等行为,倡导廉洁守法、合规营销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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