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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由香港城市大学主办的“香港新选举制度:宪法、制度与国际的视角学术研讨会”在香港城市大学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图片来源:会议直播截图) |
朱国斌指出,权力运行秩序背后的中央治港理念体现出三大特点。第一,体现了自下而上转变为由上及下的特点。他表示,以往三次政制改革是“民意咨询+行政长官报告+人大常委会决定+......”,新选举制度改革则是“人大决定+人大常委会修法”且新基本法附件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本办法修改权。这意味着,香港政制改革告别了“五步曲”,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基本法附件修改的唯一法定主体。第二,体现了由被动型监督到主动型管治的特点。由《基本法》立法原意下的监督主体到“4·6解释”的决定主体;2014年白皮书“全面管治权”到2021年“3·11决定”后绝对主导权。第三,体现了“爱国者治港”成为中央治港的根本原则。“3·11决定”以及修订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共同构成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的制度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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