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金锋:四中全会为反“占中”指明方向
我也认为,把坏事变成好事,非常重要。因此,要正视现实,总结经验教训以此为鉴。今后反“占中”怎么办呢?中央这次下了很大决心,反“占中”要反到底,要一点不剩,血本无归。做到这一点要回到中央十八大四中全会刚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没有谈到“占中”,但提出八条措施,实质上就是反“占中”的指导思想。决定第七部分的第六点,篇幅300多字,主要涉及港澳问题。归纳起来,有八个方面。《决定》的措辞是“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这段话可以分成八个方面解读。
第一,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第二,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第三,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第四,依法行使中央权力。第五,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第六,防范和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七,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第八,加强内地同香港和澳门、大陆同台湾的执法司法协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这八条的核心,是按照宪法,加强《基本法》,同时行使中央权力。这不是过去理解的除了国防、外交都归特区政府,而是《白皮书》提到的,除了直接行使,还有间接行使的权力。这些是今后“依法治港”的重要方针,为反“占中”中指明了方向。反对派从“占中”开始就提出,香港要自主,后来又反对人大8月31日作出的决定,甚至要求人大撤回决定,又有人说要政治问题政治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离开了《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所以,中央的决定是有针对性的,符合香港实际的。
必须指出,四中全会的决定不仅仅是为反“占中”指明了方向,它的意义是非常深远的。它也为今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香港的整体发展和根本利益指明了方向。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四中全会的决定强调香港要依法治港,这是首次把依法治港纳入到依法治国的整体规划里。说明这个法治的重要性。日前政协常委做出的撤销田北俊代表资格的决定,充分表明中央依法治港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