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恰恰在于,社区并非政府的基层,而是社会的基层。将一批公务员空降到社区的合法性何在?分流人员职级不变,正科级的街道办主任到社区该挂何职?若社区职级向原来的街道办看齐,社区又将成为“街道办第二”,18个大社区就凭空多出几十个科级岗位来。“铜陵模式”的初衷是好的,但即便现在社区还没完成“街道办化”,有什么制度能保证将来不会?
无论是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还是铜陵方面,都强调了撤销街道办是为强化居民自治,这无疑是正确的方向。为了确保改革成果,真正推动居民自治、社区自治、业主自治,最关键的举措,是让行政权撤回县、区政府,使政府和社区能对接。(时间:9月7日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