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说“大义灭亲”与我国传统法律道德中的“亲亲相隐”严重相悖,即使放到现代社会尊重人权的法治理念和维护亲情的伦理背景下衡量,法律强制并鼓励的“大义灭亲”也会严重扭曲人性,留下许多亲人们不得不面对而又难以面对的不良后果。因亲人作证的犯罪行为受到了惩罚,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得到了维护,这毋庸置疑。然而,让近亲属证明至亲的人犯罪,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自己送进监狱,这对作证亲属而言是一种巨大的感情折磨和精神伤害,其内心深处的自责是外人难以体会的。另一方面,平时亲近相爱的人在关键时候竟然出面证明自己的犯罪,把外人根本不可能知晓的犯罪证据拱手交给警方,这对犯罪人的情感也是极大的伤害,它将摧毁世间一切亲情和信任,让近亲属之间变得冷漠无情,甚至反目成仇。试想,连自己朝夕相处、世上最亲最近的人都如此“翻脸无情”、冷眼相对,还有什么人可以信任呢?这必然在近亲属之间形成永久的、难以消除的情感隔阂,轻者影响婚姻家庭和睦,重者将使婚姻家庭破碎解体,使本来的近亲属形同陌路。
有首歌唱道: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不稳定,必然影响社会稳定,家庭不和睦也必然影响社会和谐。特别是当今中国,犯罪归正人员还主要靠家庭来接纳,家庭关系的损害也将直接关系到犯罪归正人员能否真正融入社会,不走回头路。从这个意义上看,“近亲属可拒绝作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这样的规定完全符合当今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方向,值得期待。(时间:8月24日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