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税总局认真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待,否则,将严重损害作为政府机构应有的公信力。声明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是“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的,真相到底如何,只有一个“伪造”说,绝对不可能还原事情的真相。新华社14日曾有消息说,“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过《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不知道这个大致相同的文件名是不是声明里否认的那个,如果是,那么应该调查这个信息是从国税总局内部人士那里发出的,还是其他什么人假托国税总局的名义向外发布消息的,如果是前者,国税总局应该主动调查并公布真相,如果是后者,那就应该向公安部门报案,把不法之徒绳之以法。
一个政府机构,对一个公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发表的声明,尤其是在纳税人被“严重误导了”的情况下发表的声明,不是由其新闻发言人郑重向外界发布,以达到迅速消除不良影响的目的,而是静悄悄地把它张贴在自家的网站上,看不看由你,这实在让纳税人感到气闷。
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对于公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回应,不能拖延。公众对于个税征收政策变动的信息十分关切,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应该十分清楚,但从其如此迟钝的反应来看,公众的关切似乎和他们没有多大的关系,这实在令纳税人寒心。(时间: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