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还需要点出的是,舟曲县政府在应对地质灾害带来的重大人员伤亡时所玩的一个花招。那就是,一旦重大地质灾害导致了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就责任而言,这完全可以推给自然灾害,而不太可能追究建水电站破坏植被、影响地质构造等深层次原因。而另一方面,发生重大灾难之后,地方政府往往还可以获得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大量财政补贴。以2010年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之后为例,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拨给舟曲县政府50.2亿援建资金。
国内外不少研究中国经济奇迹的学者都曾用过“地方政府公司化”这一说法,现在来看舟曲县政府,完全可以套用看待公司的这套视角。到目前为止,舟曲县力主数十家水电站强行上马的行为,完全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每年坐收数千万元税收,发生地质灾害后不但不用担负人员伤亡的重责,还可以获得上级财政的巨额补贴。如此美事,何乐而不为呢?(时间:8月4日 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