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丑闷频出 体制混乱腐败难免
足球体制频酿恶果 实力派高官迟早会出事
中国足球的“假赌黑”早已不是新闻,然而,当南勇被警方带走的消息传出后,还是令不少人感到惊讶,因为在此之前,南勇给大家留下的是一个非常正面的形象,甚至有人将他视作中国足球的“救世主”。从某种程度上说,南勇事件其实也直接摧毁了中国足球现有体制的合理性,相当于一份中国足球体制的破产公告。(江苏《现代快报》)
其实,南勇、杨一民等“实力派”足协高官“出事”是迟早的事情,因为从中国足球的现行体制,注定了腐败的产生,也注定了功利足球、利益足球的性格。
众所周知,中国体育是举国体制。然而,中国足球进行职业化改革已经16年了,按理说中国足协也应该早就从举国体制中分离出来。在欧美一些足球运动发达的国家,足球协会完全是民间组织,协会的组成、章程的制定、领导层的选举组成……都应该由参与的俱乐部平等协商组建,(除了以国家名义组队外)与国家体育部门毫无关系。然而,我国国家体育总局对足协身份的认定一直含糊不清,硬将总局下属的“足球管理中心”改扮成“足球协会”,强加在俱乐部之上,而且是以主宰者的身份高居于所有足球组织与足球人之上。试想,长期以来,扮演“双重身份”的中国足协一方面是权力机构,另一方面又是具体的市场行为主体,权力与金钱的关系如此直接而密切,公平公正如何保障?腐败如何避免?如何建立官员们的监督机制?(上海东方网)
伪市场化改革肇祸 中国足球丑闻层出不穷
自1994年的足球职业化改革以来,中国足球不进反退,不但让“改革”二字蒙羞,还使得自己在伪职业化的市场中,既沾染上了市场足球的贪婪,又滋生了官本位足球的腐败。这种亦官亦商的身份比官场上的“官本位”和市场上的利益至上更具有腐蚀性。(广东《广州日报》)
职业联赛极大地改变了中国足球的生态环境,足球运动从一个单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变成了各俱乐部的营利活动。也正是各个俱乐部有着独立的利益诉求,俱乐部才有了打好比赛的冲动,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够获得更多的球迷的关注,才能够获得更多的赞助商。
伴随着足球的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化建设——或者说是游戏规则——并没跟上。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作为联赛组织者的中国足球协会,并没明确自己在联赛中的地位和作用。它既是足球运动的管理者——因为它和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合二为一,同时又是和联赛的获益方——职业联赛的绝大部分的商业活动都是由足协所属的福特宝公司负责开发。设想下,当一个机构既是游戏的参与者,同时还是游戏的裁判者的时候,你还能够指望该机构在这个游戏的过程中公平公正吗?那些为了获得更多的赞助、想吸引更多球迷注意的俱乐部,当然会将足协作为寻租方,从而获得自己的利益。而在一个没有外部制约力量的封闭环境中,足协的相关工作人员也会满足于该种角色定位,从而攫取自己的私利。
当然,这并不是职业化后才出现的问题。只要是游戏的裁判者在获得了不受外部力量控制的权力之后,都会出现。只不过职业化后由于商业力量的驱使,使得裁判者们获得的收益更大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出现球员涉及打假球,俱乐部操纵裁判来控制比赛等丑闻。没有外部力量制约,专业化的竞技比赛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只是表现形式不太一样。在非市场化情况下,这种黑幕往往表现为领导打电话和批条子,但在市场经济下,这些就直接以金钱来表现。而在权力控制下的市场经济,则是又打电话又捞金钱,权力和金钱高度紧密结合,自然形成足球的系统性、集体性腐败。(广东《21世纪经济报道》)
直接介入足球市场 足协不能再做赚钱工具
中国体育被政府官员干涉是有传统的。那些官员关心市场化、职业化后的足球,不是作为普通球迷来关心,也不是作为体育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来关心,而是直接参与到足球及足球市场内部。于是在他们的决策或影响之下,国企成为最强俱乐部的投资者,即使民企成为投资者,政府也会在其他领域中对他们作出补偿。于是足球俱乐部、足球市场中就有了不少钱。政府官员直接参与到足球中去,中超、中甲比赛不是球迷的节日,变成了地方的荣誉之争,变成了首长的“面子工程”,于是有了“政策球”。(上海《上海商报》)
有识之士曾尖锐指出,中国足球的改革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足协的改革。中国足协定位不清、身份模糊,集公权力机构与民间组织于一体,凌驾于各个足球俱乐部之上。同时,足协也是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一个在某种意义上异化了的机构,如何能够担当起切实推动中国足球健康发展的重任?
中国足球界过往的很多问题,与中国足协作为一个身份模糊的监管主体作为不够密切相关。未来的改革,当要求足协向身份清晰的非营利民间组织过渡,接受国家体育部门的监督,人事上与政府官员的任命体制脱钩。也就是说,既要完善这个机构的权力约束机制,也要完善其领导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如此,中国足协才有可能不是一个赚钱的工具,回归其非营利的本性,不和俱乐部争夺利益,中国足球真正的职业化与市场化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上海《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