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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新政出台 楼市能否破除越调越涨怪圈?
http://www.CRNTT.com   2010-04-29 06:52:27


 
四、新政恐难持久 税收调控引而待发

1、当前房贷紧缩不可持久 调控还将深化

  “根据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分析,我认为,如现在这般的房贷紧缩是不可能持久的,因为在现在这种房贷紧缩状态下,楼市成交量必将急速进入凝冻状态。这种状态一旦持续,肯定会让实体经济、地方财政和金融系统不堪忍受。”房地产高级经济师章林晓表示,按照目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分析,此轮严格的房贷紧缩政策可能不会实施超过6个月。(北京和讯网)

  “抑制投资性需求,光靠短期政策可能难以见效,要有长期制度上的设计。”在4月21日和讯网主办的“聚焦楼市调控新政”的论坛上,著名经济学家、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认为,目前的政策短期内会有一个比较好的效果,但能不能持续,会不会再一次反弹,还要看是否有后续的系列措施。“要使这一次调控取得预期的效果,有两个方向,一个是短期金融抑制,另一个是所谓长期金融税收的设计,包括物业税和增值税,以形成一揽子的计划。”(广东《时代周报》)

  “个人认为,此次出台的政策还是一个短期的政策。” 中国社科院财贸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杨志勇对时代周报表示,“这些调控政策,都是基于技术层面、且就房地产行业本身来找的招数,并没有撼动导致目前房地产发展过程中问题的制度成因;也没有跳开房地产行业、从更为宏观的层面去寻找出路。”

  2009年开始的这轮房地产热,发生于金融危机冲击下实体经济低迷和宽松经济政策下流动性过剩的大环境中。“大量的民间资本需要出路。”杨志勇表示,为什么那么多资金会往房地产行业当中去?因为目前存在着资金多、流动性过剩、房地产利润高、其他行业进不去且利润相对低的局面。

  “从更为宏观的层面讲,许多制度性的问题的确摆在面前:地方土地财政问题,收益分配公平问题,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中哪些行业可以替代房地产行业的问题……”杨志勇说,“除非有新的行业,能够放松管制让民间资金有去处,房地产行业才可能逐渐平稳下来。”(广东大洋网)


2、房产税料将取代物业税 保有环节征税

  早在此轮房地产调控登台之前,有关物业税的猜测和风传就甚嚣尘上。3月24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的情况报告》中提出:为抑制高房价,(重庆市)政府将考虑对“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相关思路已上报国务院”。随后,上海也传出正在酝酿“住房保有环节税”的消息。这两个均遭官方回避或否认的“上报国务院方案”,最终演变成“物业税或曲线开征、京沪深渝四直辖市试点”的一场舆论口水战。(北京《财经国家周刊》)

  细心人士发现,重庆提出的“特别房产消费税”和上海的“住房保有环节税”,其实是为加快出台物业税所做的“减法”。“如果说开征物业税还欠缺条件、立法程序太过复杂,倒不如先对高端房产(比如别墅)征收特别消费税,这会对抑制房价上涨起到很大作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表示。

  问题是,重庆和上海提出的地方征税权,能否获得国务院“破格”批复?4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和4月17日正式下发的调控新政“通知”中,均提到“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的意见表述,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坐实’了对出台房地产保有税的猜测,下一阶段中央将全力出台该税种”。种种迹象表明,此次税收调控,可能从此前注重交易环节征税,开始走向保有环节征税。(海南《新世纪》周刊)


3、开征物业税已成撒手锏 实施迫在眉睫

  早在4年前,就有多个省市开始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被称为物业税“空转”,后来又有一些地方被纳入试点。随着“空转”试点的不断增多,随着通过税收政策调控房价呼声的不断出现,现在看起来,决策者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决心在加大,进度自然也会加快。

  诚然,物业税开征,由于直接牵涉生产、生活两方面,影响到政府、企业以及民众等多方利益,不可轻率行事,同时,作为一个复杂的税种,由“空转”变成“实转”,在开征的技术环节上,确有许多值得仔细推敲之处。不过,在目前的条件下,开征物业税的意义应该更为明晰。(上海《第一财经日报》)

  房产保有税不仅不会推高房价,反而会理顺市场秩序,有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科学分配。因为是在保有人环节征税,远远不同于向交易环节课以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两个税种,都有可能被转嫁给终端购房人那里,从而影响房屋价格。房产保有税开征之后,可以预期的是,很多无力承担这一成本的多套房屋持有人,会进行廉价转让,以避免被课以重税,价格将会出现理性回归,这是指二套房市场。而在商品房初次交易市场里,受下游市场影响,人们接货更加理性和谨慎了,楼价不至于再被炒得那么高了。(上海《上海证券报》)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从地方财政的持续性角度着眼,开征物业税,将会改革现有土地出让金的支付方式,由一次性征收转变为经常性税收,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将是保证地方财政收入持续和稳定的需要。这对于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必有裨益。

  因此,从中国楼市的长远健康,及宏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理解物业税的意义,具有必要性。在“土地财政”模式不可维系的条件下,在地价事实上成为房价不断上涨重要因素的背景下,开征物业税,有助于地方财政收入模式的转变。而这将从另一个角度,为平抑不合理的房价提供条件。(北京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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