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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惩治电诈 下月实施
http://www.CRNTT.com   2024-11-27 14:11:29


  中评社北京11月27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公安部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采取分级惩戒,规范惩戒程序,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黑灰产从业者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推广引流、程序开发、“跑分”洗钱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介绍,《办法》共18条,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六方面内容。其中,第十一至十三条规范审核认定、惩戒告知、惩戒执行的具体程序,健全完善了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第十四至十六条明确申诉、受理、核查、反馈、解除的程序和时限,充分保障被惩戒对象的合法权益。

  郑翔指出,《办法》坚持分级惩戒、过惩相当。因实施电诈及关联犯罪被追究刑责的人,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措施,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讯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适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惩戒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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