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28日电/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秋北早前建议,在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未立法前,将国家安全法以附件形式纳入香港基本法。香港律师会前会长何君尧昨日表示,香港经历违法“占中”后,现时是合适时机为廿三条立法,并强调特区政府对此有宪制责任,“自行立法一定较引入国安法好。”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现时为香港律师会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成员的何君尧,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特首梁振英日前指未有廿三条立法时间表,只是“客气说话”。特首身为香港特区的首长,有责任为廿三条立法做好准备。
自行立法较引入国安法好
他指出,香港经历违法“占中”后,社会经济、民生情况相对较为稳定,相信现时是合适时机为廿三条立法,并强调自行立法一定较引入国安法好。他又认为,中央一般较少评论香港事务,近期有港区人代提出有关建议,相信并非其个人“兴之所至”。
此外,警方近期“预约拘捕”多名涉嫌参与“占领”行动者,本身是“保卫中环”行动召集人的何君尧认为,“占领”者接连拒绝保释,然后获“无条件释放”,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他建议警方检讨和调整有关机制,作出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