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6月1日电(记者 杨犇尧)2016年香格里拉对话本周将在新加坡召开,各方高度关注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为此,中评社记者专访了上海社科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他详细阐述海牙仲裁庭对菲律宾提起的“断续线”、岛礁属性和海洋权利三类请求仲裁事项的判决权力。中国“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可能会成为未来开展外交所面临的新难题,但美国也曾持过类似立场,最后还是通过外交努力克服了。
中评社记者:菲律宾的15项请求仲裁事项中有关“岛礁属性”部分,仲裁庭可能会做出明确或模糊裁决,哪种可能性更大?
金永明:菲律宾向海牙仲裁庭提交的15项诉求事项并非中菲两国间的核心争议问题,属于附属争议,也就是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这两项核心问题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的诉求事项,但针对附属争议的裁决势必将影响核心争议,中国政府认为,菲律宾提起的诉求事项不属于《公约》的解释范围,也不是中菲两国之间真正存在的争端,仲裁庭对此没有管辖权,任何形式的裁决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基于以上分析,仲裁庭为“不失面子”而做出温和性裁决是合理的,即选择回避“岛礁属性”部分,裁决菲律宾诉中国案的第三类海洋权益问题,指出中国渔民使用包括炸鱼或电鱼等不当手段,影响南海海洋环境。
从国际司法机构的过往案例观察,岛礁属性涉及其形态、大小、人口、地理位置和经济依赖等复杂因素,国际司法机构在面对岛礁属性和法律地位时通常选择回避态度。如果海牙仲裁庭对中国拥有的9个岛礁建设及法律地位做出宣示性的裁决,势必严重影响沿海国或拥有岛屿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和海洋利益。
以上,仲裁庭可以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制度第121条要件作出一般性界定,不藉此对中国已占领的岛礁进行定性,这是讨巧的做法,也是对海洋法岛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也降低了中国的反制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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