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南京4月29日电/自2005年连战先生率国民党代表团访问大陆之日起,国共两党在坚持“九二共识”基础上开启了两岸关系的新篇章。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以来,两岸关系进入了和平发展的新局面,自2008年6月中断近10年的两岸制度化协商管道恢复以来,已举行十次两岸两会高层会谈,共签署21项协议并达成2项共识。据台湾地区“陆委会”的民调结果显示,74.8%民众支持两岸持续透过制度化协商,来处理两岸交流所衍生的问题(委托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调查,2014年12月25日公布)。交流、和平、共同发展成为两岸关系的潮流趋势。
一、两岸经贸合作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初步形成
两岸经贸是两岸和平发展不可或缺的经济基础,因此“先经后政、先易后难”是过去八年两岸和平发展过程中的策略路径依赖。自2008年6月两岸两会恢复制度化协商以来,双方共举行10次高层会谈,完成21项协议,并达成2项共识,内容涵盖经贸、金融、交通、社会、卫生和司法互助等方面,其中深化两岸经贸合作议题占据重要位置。2010年两岸两会签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进入了制度化交流合作的新时期。ECFA框架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和争端解决等内容,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贸活动,为两岸更密切的经贸合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在ECFA框架下,《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已经签署生效,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处也取得了重要进展。2012年12月,台湾“外贸协会”以台湾贸易中心名义在上海、北京设立代表处后,后又在2013年和2014年先后设立广州、青岛和成都、大连4个代表处。2013年1月30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在台北设立了办事处,成为大陆首家驻台经贸机构。两岸经贸社团互设办事处拓展了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平台,也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的制度化。
在产业合作方面,两岸也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一是两岸产业“搭桥专案”。该专案于2008年底正式启动,截止2014年底,两岸已在通讯、LED照明、电子商务等19项产业领域共同举办了60场次的产业搭桥会议,参会人数超过21000人,两岸企业有1740家洽谈合作,签订340件合作意向书。二是ECFA经济合作委员会下的两岸产业合作工作小组。该小组自2011年1月设立,截止目前共有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显示、汽车、纺织和医药7个产业分组,还规划增设电子商务分组。两岸常态化的产业合作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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