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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资料图) |
中评社北京9月2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王桂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桂芝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商注册、工程承揽、资金结算、贷款担保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王桂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官不廉,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桂芝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桂芝简历
王桂芝,女,汉族,1960年1月生,黑龙江讷河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77.08—1979.09 讷河县通南镇兴隆中学教师
1979.09—1981.09 海伦农机校农机专业学生
1981.09—1988.11 讷河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