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如报道所说的那样,根据地方政府官员保护环境的好坏程度来对他们进行考核,那么这会很好的治理环境污染。《中国日报(China Daily)》早在十一月就报道称“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是新考核体系的主要指标。毫无疑问,这会成为地方官员确保他们的镇、乡、或者省分减少能源总消耗和不同污染的理由。
除了保护环境以外,新考核体系里还有一个重要的考量:“社会和谐。”“社会和谐”本身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和谐社会”是上届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国政府提出的口号。然而,有迹象表明中国有可能会改变对“社会和谐”概念的解读,而这会告诉我们这个略有不同的词汇将会如何被付诸实践。
在过去,中国的官员,尤其是地方层级的官员,通过镇压各种形式的异议而不是解决矛盾来维持所谓的“和谐”。和环境问题一样,在解决问题时,地方政府根据共产党的考核体系来决定先解决哪些问题。在中国的上访制度下,官员们的政绩会受到被他们管辖地区上访人数数量的影响。相应地,很多地方政府雇佣了所谓的“截访者”来确保这些有积怨的人永远不会去到北京。除此之外,很多上访者的投诉和地方政府非法占用土地有关,而地方政府之所以会非法占有土地是出于不惜一切代价发展经济的需要。与控制侵害人权的行为不一样,共产党这种考核官员的方法让上访问题恶化。
不过,事情现在出现了转机。尽管用“社会和谐”来评价地方官员的理念并不是什么特别新的东西,但与《通知》中的其它新规共同出现时,就显得非常重要了。11月下旬,中国政府废除了给地方政府上访人数排名的做法。除此之外,负责处理政府信访事务的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在一场广泛调查腐败的活动中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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