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登辉主政时代,这段“修宪”与立法过程,简单来说,我们主张一个中国,国家要统一,所以成立“国统会”,通过“国统纲领”。“国统纲领”有三阶段:近程、中程、远程。“一国两区”概念,一区是我统治的区域,另一个区域是我治权所不能及的区域;“一个中国、两个政治实体”,也希望以此争取联合国正式代表权。这是1990到1992年间台湾“宪政”发展背景,主政者对两岸发展进程中,有非常清楚的“国家”政策立场。
其实吴荣誉主席还特别提到,我们处理两岸事务的部会是“大陆委员会”,不是“外交部”,如果两岸是“国与国”的关系,那就应该是“外交部”来处理大陆事务。讲这句话的用意,是让胡理解,现在的国民党或由国民党主政的政府,对“宪法”中两岸的定位,绝对与李登辉时代后期的“两国论”、陈水扁时代“一边一国”的主张不同。重点在于此,而不是马要拜托吴,把“一国两区”四个字当作新的意念,或是政治谈判的开始,这次应该是没有这样的意涵。
但是竟然引起这么大的讨论,反对党这么激烈的态度,台联党主席黄昆辉甚至批为卖台;结果很多人都找到1992年10月份,黄昆辉先生时任“陆委会主委”,他在答覆民进党“立委”郑余镇质询的资料,他说“我大陆政策确是分为“一国两区”三阶段”,那时候的立论到今天为止,“宪法”未更改,没有修也没有废,“一国两区”的称谓、说辞这20来年来完全没有变。
“一国两区”引起大家热论,刚好今年10月底是九二香港会谈二十周年,也就是九二共识、一中各表,我们宪政法理演进的重要历史事件。因此,我也才认为,1992年5月28日“宪法”增修条文,同年7月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同年10月香港会谈;简言之,先有“一国两区”才有一中各表,所以“一国两区”字眼,不是新创名词。
赵春山:谢谢建荣兄,他身历其境,还原当时整个气氛。因为新闻一出来,有些人断章取义。刚才建荣兄提到的背景,与在座几位都有关系,第一个阶段我们依法论法,正好有两位老大哥都参与当时过程,接下来请我们的前“国代”邵宗海教授发表高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