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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者恢复名誉后,受难者家属户籍誊本仍记载叛国罪等纪录。(中评社 倪鸿祥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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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亲笔签名要4名二二八台省被告改判死刑的公文。(中评社 倪鸿祥摄) |
中评社台北3月9日电(记者 倪鸿祥)台湾联合国协进会荣誉理事长、前“国防部”副部长蔡明宪今天上午出席独派记者会,提出一份1953年蒋介石亲笔签名下令4名原被判处十多年不等的二二八受难者改判死刑的公文,以及受难者家属的户籍誊本至今仍留下叛国罪等文字纪录,要求蔡政府及“促转会”还原真相,户籍誊本应加注已恢复名誉。
台湾社等十多个独派团体组成的台派联盟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群贤楼9楼大礼堂举行“拆解蒋介石幽魅铜像,落实台湾转型正义”记者会,台湾社兼北社社长李川信、台湾联合国协进会荣誉理事长、前“国防部”副部长蔡明宪;协会理事长、前嘉义市长涂醒哲;公投护台联盟总召蔡丁贵;福尔摩莎人文关怀协会理事长、前台联“立委”周倪安等约20多人出席记者会。
蔡明宪出示一张1953年12月18日由当时的参军长桂永清上签呈报给蒋介石的公文,上面载明二二八事变加入匪党武装组织的赖天印叛乱案被告8人均台省人,多属部队中公役兵士等份子,先后参加该组织积极参为匪叛乱等内容。
公文指出,8名台省被告之中,赖天印、杨国材、陈来丁等3人死刑照准,李居万、陈文坚等2人触犯颠覆政府实行罪均改判死刑;邱树南为匪购办枪械改判徒刑15年,游锦坤判刑10年照准,张南勋交付感化3年。公文末端有蒋介石亲笔签名“中正”并批示,载明李、陈、邱、游各犯均应处死刑。
蔡明宪说,后来这4人真的改为死刑,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人早经政府宣告恢复名誉且获颁证明,但受难者家属的户籍誊本上至今留有参与叛乱、叛国罪等纪录,只是用红笔画一条线象征删除而已,日后仍遭人指指点点。
蔡明宪认为,就算不能完全消除户籍誊本的纪录,也应加注何时获得恢复名誉等字样,才是真正抚慰受难者家属的心灵,落实转型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