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现场(中评社 陆文煜摄) |
中评社香港12月8日电(记者 陆文煜)12月7日立法会上,陈曼琪议员向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提问培养法律人才相关事宜。林定国表示香港共三间大学提供法律学位课程及法学专业证书课程(PCLL)。根据公开资料有关课程共有超过35个,课程内容包括争议解决及国际法律相关科目。在职培训方面,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大律师公会均设有相关委员会,负责审视法律专业发展及进修等事宜。同时,由于仲裁、调解等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不限于法律执业者。过去10年,在香港持执业证书的律师人数由7000多人上升至11000人。律政司一直持续加强香港法制基建的竞争力,让业界(包括中小型律师行)有更广阔的平台以提供和拓展专业服务。律政司鼓励法律业界主动对接国家发展大局,为巩固香港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出一分力。
以下为提问原文:
问题:
国家“十四五”规划确立香港作为八个重点领域发展中心的定位,而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是其中之一。然而,有意见指出,政府未有着重培养本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执业大律师及其在职培训,突显提升本地法律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力度不足,形成“重抢人才,轻留人才”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律政司是否掌握,目前与仲裁、调解、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相关的本地大学课程和在职培训课程的数目,以及有否透过精准研究,以厘定培训本地相关人才的目标人数;如有,有关数据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