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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若骅在跨境破产合作论坛上发表致辞(图片来自政府新闻处) |
中评社香港5月15日电(记者 张心怡)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昨日上午在深圳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郑若骅表示,这项安排展示香港特区在“一国两制”下所享有的独特地位,进一步完善香港与内地在民商事法律的合作。长远而言,有助加强投资者的信心,完善两地的营商环境。
郑若骅当日在跨境破产合作论坛上致辞谈到,此项创新的机制标志着一个目标、两个突破和三个优点。她指出,三个优点包括,第一,新机制建立两地相互认可破产程序和相互协助破产管理人的制度,加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避免因为缺乏机制而造成无法完全收回债务人资产,有利于有序和公平处理相关持份者的利益。
第二,新的合作机制鼓励持份者更广泛利用重整或重组程序,便利债权人尽早就重组计划达成共识,让受财困的公司获及时债务重组,减低破产的机会,从而加强保障就业和社会民生。
第三,两地共同建立有序高效的跨境破产及债务重组的合作机制,有助增加债权人和投资者的信心,利便债贷和投资,完善两地的投资和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