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被指保障选举公平不力,公信力备受质疑。《大公报》追查发现,选管会的利益申报没有如行政会议和立法会议员一样在网上公开,申报内容亦不包括是否持有外国公民身份等。有立法会议员要求选管会以公开透明的态度释除公众疑虑,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选举公平、合法,包括把遵守国安法加入参选确认书中。
选管会上月中公布九月立法会选举活动指引,拒绝采纳民间多项旨在保障选举公平的建议。当时选管会主席冯骅称,不必看公众谘询的数字,选管会有自己的“理据”,指引亦在公众谘询结束前一早写好。对于会否因应国安法实施加强参选入闸把关,冯骅称立场中立、不予评论,提名资格由选举主任决定。
《大公报》追查发现,英国政府在香港回归前夕推出居英权计划,合资格类别之一是专业人士,包括律师、法官。计划推行期间,冯骅由执业大律师转任裁判官,疑符合申请资格。
对于冯骅是否持有外国公民身份,选管会回应《大公报》查询时并无明确交代,仅强调按选管会条例,主席须为高等法院法官、特首任命前须谘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见等。
事实上,在选管会安排下选出的行政长官及大部分立法会议员,按法例均不得持有外国公民身份,以免双重效忠。惟法例非但没有要求选管会主席和委员不可持有外国公民身份,反而更列出20多种不得出任选管会主席和委员的身份,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地方人大代表、地方政协委员。
陆贻信提名戴启思任公会主席
《大公报》亦发现,选管会委员、资深大律师陆贻信,于2017年曾提名戴启思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持鲜明的反政府立场,又多次公开反对参选入闸把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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