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视野
2020年6月号,总第270期

台湾的ECFA困局与应有的放大格局
高孔廉(台湾)
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会长
东吴大学商学管理讲座教授
邓岱贤(台湾)
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秘书长
  台湾当务之急,不应只是想要持续ECFA,更要尽速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让已签署的服贸协议生效,并尽速展开货品贸易协议的协商。拼图完整的自贸协议,唯有如此才能放大格局,与他国商洽自贸协议,并进入区域经济整合组织,加入RCEP及CPTPP,台湾才有机会走向世界,避免被边缘化。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签署,迄今即将届满十周年,所谓“架构”协议就是无法一步到位“自由贸易协议”(FTA)前的初步协议。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谅解备忘录第24条规定,合理期限只有10年,也就是说,双方在签署“架构”协议后,应该在10年内协商签署后续的服务贸易、货品贸易等协议,完成整体FTA的实质内容,否则其他会员国或经济体可以对此“架构”协议提出异议。不过,中国与澳洲的自贸协议 ,也超过10年,2003年签框架协议,直到2015年才有完整的自贸协议,然而对比两岸,不同的是中澳一直持续协商,而两岸自2013年服贸协议没有生效后,迄今完全中断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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