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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从对王爷信俗的批评说起

http://www.CRNTT.com   2020-12-21 00:03:01  


汪毅夫(图片来源:作者提供)
  中评社北京12月21日电(作者 汪毅夫)主持人,学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在“王爷信俗与海洋文化遗产保护学术研讨会”(2020,泉州)做书面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从对王爷信俗及其送王船仪式的批评说起。 在清代台湾,乾隆《凤山县志》有一段措词相当犀利的批评,略谓:“夫傩以逐疫,圣人不妨从众。至云船(按,指放流之王船)泊其地,则其乡必为厉,须建醮禳之,噫!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岂有至则为厉而更禳之理,且人亦何乐而为不见益己,而务贻祸于人之事耶?”

   然而,近百年前,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顾颉刚教授,到泉州做民间信仰(又称民众信仰、民间宗教等)的田野调查后,在1926年12月26日写成的《泉州的土地神》(连载于《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周刊》第1期、第2期,1927年1月)一文里告诉我们:“民众的信仰本不能适合于我们的理性。我们要解释它,只能顺了它的演进的历史去解释,而不能用了我们的理性去解释”,他给我们指示了一条正当的研究路径。让我们来看看王爷信俗及其送王船仪式的“演进的历史”线索罢。            

  1.古人对“疫鬼”的认知、情感和动作。  诚如乾隆《凤山县志》所言,王爷信俗及其送王船仪式属于傩文化,而傩文化的中心词是“疫鬼”。古人对于疫鬼的认知,有“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左传•昭公七年》)的说法,古人相信瘟疫是厉鬼散布的。厉鬼由死而无后者和凶死者的鬼魂组成,他们是无所归依的孤魂野鬼,他们会“为厉”即散布瘟疫,是疫鬼。古人对瘟疫、也对疫鬼的情感是恐惧和敌对,在动作上则有“驱鬼除疫”的动作。 对疫鬼的古老认知、古老情感和古老动作,构成了古人对疫鬼的态度。                   

  2.从古到今:对疫鬼态度的变化。在流传至今的王爷信俗及其送王船仪式里,被敬奉为王爷的瘟神本是屡遭驱逐的疫鬼。我们从中可以发现从古到今,信民对疫鬼态度的变化。在认知上,有了变化:疫鬼会成为瘟神、瘟神会管控疫鬼;在情感上,除了惧怕疫鬼,幷且敬畏瘟神;在动作上,驱逐疫鬼的节目,加上了礼送瘟神即送王船的仪式。礼送瘟神即送王船(又称“出海”)的仪式,同“普度”有密切的关联。清人丁绍仪《东瀛识略》(1873)记:“最重者,五月出海,七月普度”,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1922)收录的《闽人侫鬼风俗记》则谓:“出海一事,较普度尤为重要”。在闽、台两地的节庆习俗里,农历七月是鬼月(据说七月初一开鬼门,七月三十日关鬼门),是优待疫鬼的月份。“七月普度”是各坊巷、各村社务必轮流举办的仪式,闽、台两地至今尚有民谚“普度不出钱,瘟疫在眼前”流传。“普度”者,以超度孤魂野鬼为普遍号召、普遍动作也。与此相应,敬奉瘟神、礼送瘟神也是各地的普遍号召、普遍动作。信民的共同愿望是让瘟疫远离人民而去,而不是“贻祸”于本地以外的某地及其人民。伟人毛泽东诗句“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表达的正是全体人民的普遍愿望。

  3.由闽入台:王爷信俗在台湾传播的情况。康熙《诸罗县志》记:“相传,昔有荷兰人,夜遇船于海洋,疑为贼船,击炮攻击,往来闪烁,至天明,望见满船皆纸糊神像,众大骇,不数日疫死过半”。这是有关荷据台湾时期,王船漂流于闽台海上的口碑及其文字记载。说来有趣,数百年间不时有王爷船由闽放流、泊于台湾海岸。如,《台中县大安港和安宫简介》(1979)记:“嘉庆十四年(1809)四月二十二日清晨,其王船靠于本村(时称罗施港)海滩,船长二丈二尺,有帆桅、樯柁、锚锭、绳索,与民船幷无二致。内有米、盐、饭等日常食物,船舱内拴有活羊三只而无船员乘客形迹。威武壮观令人刮目。船内甲板书明:后儛尾放出(按,后儛尾即今泉州富美之俗称)”。又如,《台湾省通志稿》(1983)记:“民国二年(1913)夏间,漂来一艘王船,村民大喜,起之祀于妈祖宫”。又如,《嘉义县东石港先天宫志》记:“民国十四年(1925)乙丑蒲月朔,忽有王船勒号捷泰利,随波逐浪,弃头桅,掉尾舵,收泊于东石港西北沿海伞顶洲”。清人何竟山《台阳杂咏》(1875)有句曰:“闽人信鬼世无俦,台郡巫风亦效尤”,诚哉是言也!明人谢肇淛《五杂俎》、清人施鸿保《闽杂记》、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所收《闽人佞鬼风俗记》所记闽地“出海”情形,同台湾地区大致相同。例如,日据时期成书的台湾《安平县杂志》记:“近海庄民有王爷醮,……先一日杀生,收杀五毒之血于桶,名曰千斤担,但挑一好气运之人,担出城外,与王船同时焚化”,这里所记“千斤担”的情节,也见于《闽人侫鬼风俗记》:“取猪血、狗血、鸡血、牛血等血,暨腐败之物,臭秽之布,种种恶物,杂投桶中。然后以神道签字之印条,封贴桶盖,必严必密。彼谓神道用乾坤袋拘捕之疫鬼,皆收容于桶中,故其郑重如此”云云,这是恶劣的情节,是应该受到诟病和剔除的旧弊。台湾各地的王爷庙关于其主祀王爷的灵验传说,则是我们应予收集和研究的。例如,台湾云林县光大寮主祀的萧王爷据说有为民解冤息仇的功能:光绪二十六年(1900)“出乩调解”,使当地张、陈两姓“化解仇恨,而结为良友”;光绪二十八年(1902)“萧府神像及乩童”出面调解,制止了当地“六脚田与竹子脚两村庄为相隔河流捕鱼问题”而引发的“经常武斗”云云。            

   “顺了它的演进的历史去解释”,我们对王爷信俗及其送王船仪式会有更好的了解和理解。近30年前,我在写作《台湾社会与文化》(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一书时,曾多次引用“贻祸于人”之说来做不当的批评,却也提出了有合理成分在焉的意见:“傩文化活动中具有艺术欣赏价值和体育竞技性质的节目,自然尚有发掘和再现的必要,但旧弊和现代病却是不可滋长蔓延的”。         

  临末,衷心祝本次研讨会功德圆满,热烈祝贺“送王船——有关人与海洋可持续联系的仪式及相关实践”列入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主持人,学界的各位朋友,感谢大家耐心读完我的书面发言,谢谢!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