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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现场:三地学者热议中央对港管治权

http://www.CRNTT.com   2017-06-19 00:03:22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主任冷铁勋。(中评社 兰忠伟摄)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表示,“港独”是扰乱香港社会秩序的根源,是破坏基本法的价值共识、破坏民主法治的罪魁祸首。我们看到中央政府打击“港独”势力的决心和信心,深入开展“一国两制”的良苦用心,而人大释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央政府充分运用人大释法机制,维护国家统一和“一国两制”,引领香港朝向更加符合国家和特区利益的方向发展。

  “在香港出现宪制危机的关键时刻,人大释法对基本法进行解释,对‘一国两制’实践中的新问题和新动向也给予充分的关注和回应,并在实践中以创造性的活动来保证基本法的实施不背离“一国两制”构想的初衷。在此意义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仅仅是基本法的解释者,同时还是基本法的守护者。”李晓兵说。

  他指出,从香港特别行政区落实“一国两制”和实施基本法的近二十年的实践来看,香港的高度自治实践和中央政府履行宪制责任之间并不存在根本的冲突,香港良好宪制秩序的形成更需要根据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中央政府在香港良好宪制秩序的形成过程中不能缺席,而人大释法既是香港特区新宪制秩序形成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香港特区宪制秩序走向良性轨道的制度保证。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法学院教授叶海波在会议中谈到,随着中国国力强盛和中国模式论出台,使得民众对香港民主看法不再正面,特别是“分离主义”的出现,使得人民把民主与分离结合起来,认为地方的民主可能会引起挑战中央的势力。“我们强调中央管治权是正当的,但部分人会对民主产生怀疑,进一步又波及到对‘一国两制’的怀疑。事实上我们讨论2047年以后的问题,本身就是对以前我们认为不需要讨论的问题开始表示怀疑。其实在邓小平心中,‘一国两制’不仅仅是50年不变,是更长的时间。”

  如何从宪法和基本法的高度,从共识的基础之上去认识香港问题?叶海波认为有几方面可以尝试:
  
  第一是基于对中国的共同认同去强化国家的存在。“宪法第二条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些机关都具有国家的因素,不应该做一个割裂的理解。
  
  “另外,我们要将体现国家这样一个统一性的法律,视作国家存在的标志。例如23条立法,不应当简单的把它视作约束少数港人的工具,而应当视作一种共识的法律表达。”

  第二是关于民主的问题。“我认为民主问题是可以用民主解决的,香港的确出现了‘分离势力’,其实这样一个‘分离势力’很早就出现了。上世纪60年代香港便出现了第一个分离主义政党——香港民主自治党。民主的确为各方声音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强化了地方的本土主义。但是,这种地方性的民主所导致的负面性,我认为可以通过强化国家民主来实现。

  第三是香港实行民主一定会有政党,政党一定是主角,所以承认政党规范政党,可以从国外借鉴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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