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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新闻自由不可用来对抗国安法

http://www.CRNTT.com   2021-06-23 00:02:44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 (中评社 段晓鲁摄)
  中评社香港6月23日电(记者 段晓鲁)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6月22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她表示,香港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以来多次强调特区政府必定会有法必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会让这一条如此重要的法律形同虚设。一般的新闻工作是不会触犯到《香港国安法》,请香港媒体放心。但如有意图、有组织、有煽动去颠覆特区政府,按照《香港国安法》依法处置。

  对于传闻《苹果日报》将停刊,林郑指出,案件因国安法进入司法程序,不会作出评论。对于有关人士或机构是否触犯到《香港国安法》,她表示,警务处或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搜证、根据法律拘捕涉嫌犯法的人士,最终的检控决定并不在于警务处,而是在律政司。而律政司是独立机构,不受行政长官及其他部门干预,确保审判的公正性。

  林郑亦指出,国安法的执行是维护国家安全,阻吓乱港分子,令香港长治久安,并不会影响到新闻机构,亦跟打击新闻自由无关。她强调,不可以用新闻自由作为藉口而触犯到《香港国安法》。特区政府是一视同仁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是什么新闻机构,特区政府都会为他提供在法律之下的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