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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对赌乌纱” 谁会输

http://www.CRNTT.com   2011-10-25 10:35:07  


  
双方核心分歧:民工讨薪是否正当 
 
  疑点一:农民工是否强行施工

  在长沙县公安局的官网上,对于此次事件有这样的表述——“在2011年元月21日时,南通三建(施工公司)与叶某某(包工头)终止合同”、“分包方何某在明知叶某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工作”、“随后何某以未结清强行工作劳务款为由聚众闹事”。

  而陆群说,民工明明是工地打电话叫来的,但工地当着公安的面否认打了电话。他也在微博上展示了帮民工查询到的通话记录,上面的确显示在2月7日(正月初五),一个被标注为工地负责人的电话号码曾经打过何某的手机,通话时长接近2分钟。
 
  疑点二:包工头是否真正解除了劳务关系

  陆群说,长沙县公安局伙同建筑商捏造了一份南通三建与叶某的劳务公司于元月21日解除劳务关系的合同,以此否定农民工讨薪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事实是,直到5个月后的今天,叶某的公司仍然在那里施工,所以“那份虚构合同完全是用来欺诈民工的”。

  根据潇湘晨报的采访来看,他们的确印证了包工头叶某“并未下岗”的事实。
 
  警方与民工叙述的出入之处

  警方说,在第一次协调后,南通三建“作出适当让步,再补偿5万元息事宁人”。在第二次协调中,建筑公司为了平息事态,当晚又拿出一份1万8千元的协议,双方签字。

  但根据民工一方的叙述,所谓的“恶意讨薪”,是从30万到8万到5万到1万8千元的过程。在民工们43天误工(50人生活费及工费共30余万)的基础上,数额不断削减下来,一开始谈8万,后来压到5万。这还不算,这5万协议的标题是“关于何某等人恶意讨薪事件的调解协议”。

  民工们当然不肯签,于是双方发生冲突,警方赶来。经过“强行传唤”,民工开窍了,建筑公司也愿意“平息事态”,于是就签了。
 
  陆群掌握的信息亦不乏需要确证之处

  比如4月16日时,他就曾表示“如果有少量出入,敬请长沙县公安原谅”,“今天陆美凤说,耳光没有打十多个,只打了三四个”等。

  而据另一位曾与何某联系过的记者表示,“何称,被打一事发生在房间,因此无任何证人。身上的伤现已全逾,亦无留证。此外,何表示,被打之后,无论媒体或警方都没有联系过他,警方更是没有任何态度。奇怪的是,相较讨薪,何对被打一事似乎比较平静。”

  陆群对此表述的回应则是“信号不好,需要当面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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