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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政府主导改革危患何在?

http://www.CRNTT.com   2011-03-04 09:51:11  


 
  近年来,少数地方的公民积极要求参与影响地方民生的重大决策,促成了官民良性对话并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夏天,厦门市民通过手机短信相约在市政府门前“集体散步”,反对市政府在中心地区筹建PX化工厂,最终促使市政府改变决定;数月之后,上海市民针对可能产生电磁波污染的磁悬浮列车工程诉诸类似行动,并成功促使市政府中止工程计划;2009年,广州居民到市政府抗议在番禹区建造垃圾焚烧厂的市政计划,并提出垃圾处理的替代方案,市政府最后公开表示愿意考虑多数民意支持的替代方案。

  在所有这些事件中,政府对民意的尊重多少是被“逼”出来的,而事后都应该庆幸事件的圆满结局;虽然官民对话乃至对峙看上去有点“不和谐”,但是总比自焚、群体暴力冲突、大规模上访或事故发生后被迫“引咎辞职”和谐得多。

  然而,在更多的地方,公民主动参与的动力和压力都还远远不够,以至地方官员在决策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独来独往、闭门造车。如此在政府主导下形成并强力推行的政策自然未必符合多数民意,而更可能只满足官员自己和少数特权集团的利益。这样的改革之所以不仅没有越改越好,反而越改越糟,以至最后闹得民怨沸腾、悲剧丛生、冲突四起,实在是改革的性质本身就已先天决定的。

  要使中国今后的改革越改越好,人民必须能有效参与改革进程。要让人民参与,首先要让人民讲话;无论官员是否爱听的话,都得让人民说出来。否则,人民如何表达民意?执政者又如何了解真正的民意?因此,要让人民畅所欲言,就要尊重人民受《宪法》第35条保障的各种言论自由。

  其次,还要通过各种渠道保证民意受到政府的重视。当前,要做到这一点更难,因为各级人大的选举和运行尚不规范,各级官员都唯上不唯下。尽管如此,中央也还是可以采取诸多措施促进公民参与,至少应废除造成中国社会非正常发展的GDP考核制度。即便仍维持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体制,也应该从考核指标中删除“地方GDP”这个中国发明的概念,并让当地人民的实际收入和满意程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1年03月03日08:45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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